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修订工作通报
(一)人事处于2015年11月启动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修订工作,对职称评审主要的相关部处征求了意见后进行整理,2016年1月12日完成起草修订稿第1稿。
(二)1月中旬,修订稿第1稿下发全校第1轮征求意见。截至2月2日,共收到反馈意见248条。人事处利用寒假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整理汇总,开学后于2月29日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收集到的意见逐条进行了讨论,经研究,并根据建议采纳意见修改形成修订稿第二稿提请学校专门会议审议。
(三)3月29日和30日,陈晓阳校长主持召开了专门会议对第二稿以及提请学校讨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审议和讨论,形成第三稿。
(四)4月1日修订稿第三稿下发全校征求意见,4月14日人事处组织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处、教务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发展规划处等6个部门对收集的意见进行讨论,形成第四稿。
材料来源:人事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