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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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农党发〔2015〕63号

 

 

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党建责任清单》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和《华南农业大学学院(教学部)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已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同意,现予印发。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11日

 

 

 

华南农业大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校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印发的《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粤组字[2015]4号)的要求,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具体如下:

一、校党委书记李大胜党建责任清单

职责分工: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联系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九三学社华农支社。

1.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责任;

2.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学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的责任;

3.贯彻落实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的责任;

4.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维护学校政治安全稳定的责任;

5.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责任;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委自身建设,加强党对群团组织和统一战线领导的责任;

7.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的责任;

8.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9.遵守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1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二、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陈晓阳党建责任清单

职责分工: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分管监察、审计工作,联系兽医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中国民主同盟华农总支部。

1.履行“一岗双责”,与党委书记共同完成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2.推动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工作的责任;

3.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保学校的行政运作贯彻党委的决定和决议的责任;

4.贯彻落实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的责任;

5.在行政工作中体现党对高校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责任,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的责任;

6.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7.遵守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三、校党委副书记钟仰进党建责任清单

职责分工:负责党群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校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食品学院、人文与法学学院、中国民主促进会华农总支部。

1.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责任;

2.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工作的责任;

3.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维护学校政治安全稳定的责任;

4.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对群团组织和统一战线领导的责任;

5.指导分管(联系)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责任,督促分管(联系)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责任;

6.加强和改进教职工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

7.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8.遵守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四、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少雄党建责任清单

职责分工:负责纪检、学生工作,分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纪委办公室、校团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协助校长分管监察处、审计处。联系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外国语学院、中国致公党华农总支部。

1.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责任;

2.具体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责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的责任;

3.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维护学校政治安全稳定的责任;

4.指导分管(联系)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责任,督促分管(联系)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责任;

5.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

6.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7.遵守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五、党员副校长陈志强党建责任清单

职责分工:负责科研工作,分管科学技术处、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测试中心。联系资源环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归国华侨联合会。

1.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

2.落实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的责任;

3.指导分管(联系)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责任,督促分管(联系)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责任;

4.不断加强和改进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维护学校政治安全稳定的责任;

5.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6.遵守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六、党员副校长廖明党建责任清单

职责分工:负责本科教学、继续教育等工作,分管教务处、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中心、工程基础教学与训练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珠江学院。联系农学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中国民主建国会华农支部。

1.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

2.落实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的责任;

3.指导分管(联系)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责任,督促分管(联系)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责任;

4.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加强和改进本科教学等工作,维护学校政治安全稳定的责任;

5.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6.遵守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七、党员副校长咸春龙党建责任清单

职责分工:负责社科研究、资产管理等工作,分管人文社会科学处、资产管理处、体育部、华南农业博物馆(筹建办公室)、校医院。联系动物科学学院、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农工民主党华农总支部。

1.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

2.落实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的责任;

3.指导分管(联系)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责任,督促分管(联系)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责任;

4.不断加强和改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维护学校政治安全稳定的责任;

5.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6.遵守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八、党员副校长刘雅红党建责任清单

职责分工:负责行政、人事、国际交流等工作,分管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国际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联系生命科学学院、数学与信息(软件)学院、华南农业大学无党派人士联谊会。

1.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

2.落实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的责任;

3.指导分管(联系)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责任,督促分管(联系)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责任;

4.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人事、国际交流以及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维护学校政治安全稳定的责任;

5.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6.遵守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九、党员副校长杨运东党建责任清单

职责分工:负责保卫、后勤等工作,分管党委保卫部(人民武装部、保卫处)、后勤处(基建办)、离退休工作处、档案馆。联系电子工程学院。

1.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

2.落实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的责任;

3.指导分管(联系)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责任,督促分管(联系)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责任;

4.不断加强和改进后勤、保卫、档案管理和离退休等工作,维护学校政治安全稳定的责任;

5.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6.遵守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十、总会计师蒋育燕党建责任清单

职责分工:负责财务、资产经营等工作,分管财务处、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园艺学院、艺术学院、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华农支部。

1.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

2.落实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的责任;

3.指导分管(联系)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责任,督促分管(联系)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责任;

4.不断加强和改进财务、资产经营、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维护学校政治安全稳定的责任;

5.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6.遵守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党员校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对照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主动接受党员和师生群众监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华南农业大学学院(教学部)

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学院(教学部)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印发的《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粤组字[2015]4号)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学院(教学部)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具体如下:

一、学院(教学部)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建责任清单

1.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的责任;

2.抓好本单位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维护政治安全稳定的责任;

3.贯彻落实《华南农业大学学院(教学部)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规则》,搞好党政分工合作,抓好班子自身建设的责任;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统一战线和指导群团组织工作的责任;

5.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抓好师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

6.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7.遵守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二、学院(教学部)党员院长(主任)党建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与党委(党总支)书记共同完成本单位从严治党的责任;

2.贯彻落实《华南农业大学学院(教学部)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规则》,依法依规治院(部),确保行政工作贯彻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和决议的责任;

3.协助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好师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共同维护政治安全稳定的责任;

4.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5.遵守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三、学院党委副书记党建责任清单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本学院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维护政治安全稳定的责任;

2.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教职工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具体抓好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

3.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

4.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5.遵守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四、学院(教学部)党员副院长(副主任)党建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

2.按照职责分工,在教学、科研和行政等工作中履行抓好师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维护政治安全稳定的责任;

3.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4.遵守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学院(教学部)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强化党建责任意识,结合岗位实际,将清单内容细化到人,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主动接受师生群众监督。校党委将依据党建责任清单对学院(教学部)党委(党总支)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进行考核。其他各二级党组织及机关党委下属各党支部(总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清单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本清单由华南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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