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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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农党发〔2015〕59

 

 

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领导干部

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已经校党委全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25日

 

 

 

 

 

华南农业大学领导干部

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坚持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全面地听取基层单位和师生的意见,了解基层单位工作状况和校情民意,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和师生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决策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深入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校领导每年要有计划地选定调研主题,开展专题调研,重要事项要形成调研报告;重要的专题调研由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主题,安排有关领导牵头实施。

第四条 加强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校领导应加强领导、指导分管、联系单位的工作,经常与分管、联系单位沟通。切实履行好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经常开展谈心提醒活动。

第五条 加强与师生的联系。校领导应经常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和走访学生社区、宿舍、食堂、课堂,倾听师生心声,了解掌握实情,协调解决问题。每位校领导每学期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4节,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每学年举办2期“校长有约”活动,由校长或分管校领导带领有关部处(单位)负责人与学生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沟通思想,协调解决问题。每学年举办2次青年教师座谈会,由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带领有关部处(单位)负责人与青年教师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沟通思想,协调解决问题。党员校领导要经常到“党代表工作室”接访、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校领导主持的座谈活动,一般应当形成会议纪要或情况报告。

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校领导要深入师生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将征求意见情况汇总,提交决策会议参考。

严格执行信访制度,落实好“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制度,校领导应亲自阅批群众来信,亲自督办重大信访事项。

每学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学校工作,听取老同志的意见。

第六条 坚持校领导联系民主党派、知名专家学者制度。学校每年暑期召开统一战线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党员校领导应参加所联系的统一战线组织活动,并做好与所联系的统一战线组织负责人的联系沟通工作。

第七条 做好对基层和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工作。校领导参加座谈会,基层单位和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的,组织座谈会的部门应对意见建议加以汇总整理,并由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负责跟进处理并做好反馈。

第八条 加强与校友的联系。校领导应适时到所联系地方校友会走访,指导各地校友会工作,加强与校友的联系。

第九条 坚持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学校每年工作要点应专门列出民生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应在工作总结中说明,接受师生群众监督。

第十条 机关、教辅单位应根据实际制定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师生制度。各机关、教辅单位每学年在服务对象范围内至少召开1次座谈会;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到教学、科研基层单位走访了解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可联合其他机关、教辅单位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专题报告;机关、教辅单位主要领导每学期也应有一定的跟班听课任务。积极开展机关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提倡机关、教辅单位干部担任班主任。

学院(教学部)领导干部要参照上述要求,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师生,并制定相应制度。每位院(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第十一条 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师生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在班子及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中专门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本工作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华南农业大学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华农党发〔2014〕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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