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农党发〔2015〕44号
关于公布华南农业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
工作机构及其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华南农业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和改革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及其下设机构,明确其工作规则,现公布如下。
一、机构设置
第一条 领导小组是高水平大学建设和改革工作的议事和决策机构,直接受校党委领导,其组成如下:
组 长:李大胜 陈晓阳
副组长:钟仰进 陈少雄 陈志强 温思美 吴 鸿
廖 明 咸春龙 刘雅红 蒋育燕
成 员:易 钢(党委办公室代主任)
马 骏(校长办公室主任)
韩云金(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张贻发(宣传部部长)
庄楚雄(发展规划处处长)
苏雄武(人事处处长)
张永亮(教务处处长)
严会超(科技处处长)
彭新湘(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杨运东(财务处处长)
谭仕林(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第二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挂靠党委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由易钢、庄楚雄任主任,分别侧重于承担改革、建设事务的协调工作。
第三条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承担领导小组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专项工作组组长由有关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挂靠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范围根据具体需要由组长指定并可及时调整增减,日常工作由挂靠部门负责。
学校暂设7个专项工作组,各组组长、副组长和挂靠部门如下:
1.学科建设工作组
组 长:温思美
副组长:庄楚雄
挂靠部门:发展规划处
2.内部治理体系改革工作组
组 长:钟仰进
副组长:易 钢 马 骏
挂靠部门:党委办公室
3.人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
组 长:刘雅红
副组长:苏雄武
挂靠单位:人事处
4.人才培养体系改革工作组
组 长:廖 明 吴 鸿 陈少雄
副组长:张永亮 彭新湘
挂靠部门:教务处 研究生院
5.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
组 长:陈志强
副组长:严会超 苏雄武
挂靠部门:科技处
6.资源汇聚与配置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
组 长:蒋育燕 咸春龙
副组长:杨运东
挂靠部门:财务处
7.大学文化建设工作组
组 长:钟仰进 陈少雄
副组长:张贻发
挂靠部门:宣传部
二、职责任务
第四条 领导小组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改革的调查研究、总体设计、决策部署和统筹协调。
第五条 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开展高水平大学建设与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与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配合各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第六条 专项工作组负责研究相关领域重要问题,起草相关领域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三、运行机制
第七条 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会议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议题由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组长要求提出建议,报组长确定。会议由组长主持。会议出席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组成人员。根据会议议题,可请学院、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列席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经组长审阅签发。
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讨论,交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
各学院和各职能部门、学校直属单位有关本学院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改革方案,应向办公室备案。重大改革举措或拟开展的重要改革试点,应报领导小组审批。
第八条 办公室可召开各专项工作组副组长会议、专题协调会议和专题研究会议,落实学校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及时沟通建设和改革进展情况和动态,研究问题,推动相关部署的落实。
第九条 专项工作组工作会议,由组长主持,根据会议需要确定参加人员。会务工作由挂靠部门负责,会议纪要由组长签发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其他事项
第十条 以上规则由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