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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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农党发〔2015〕32号

 

关于开展“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两年来,我校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有关部署,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及先锋模范作用。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之际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做好本次表彰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领导班子好。支部委员会和成员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支部成员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教工党员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起带头作用;学生党员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带动广大学生努力成才。

3.工作机制好。各项工作规程完善,运行规范。完善和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规定;认真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4.工作业绩好。创新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书记项目”,服务型、创新型、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成效显著,真正起到战斗堡垒作用。在党支部考核评估工作中,考核结果等级为“好”。

5.群众反映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师生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影响力,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拥护,服务师生的举措具有良好的示范推广意义。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学习好。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有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作自觉学习的表率。

2.思想好。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作弘扬正气的表率。

3.工作好。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工党员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生党员带头锤炼党性,带动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共同进步,作乐于奉献的表率。

4.纪律好。讲党性,顾大局,重团结,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作遵纪守法的表率。

5.作风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作服务群众的表率。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带头学习理论知识。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党建业务水平。

2.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带头抓好党务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组织开展“书记项目”并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4.带头服务发展大局。引导广大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服务本单位及学校中心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二、推荐表彰范围、名额

    表彰推荐工作体现注重基层的导向,结合《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校级奖励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3〕57号)的规定,确定表彰名额如下:

    (一)先进党支部。我校各教工党支部(含离退休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参加评选,名额共30个。学院(教学部)评选表彰先进教工党支部共7个,其它单位评选表彰先进教工党支部共3个;评选表彰先进本科生党支部共15个,研究生党支部共5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我校中共正式党员参加评选。按照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员工)正式党员数的3%及学生正式党员数的1%进行推荐评选。临时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和近2年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按规定不参加评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各二级党组织正副书记、党委委员、党务秘书,各教工党支部正副书记、支部委员,学校党群部门党员干部,辅导员参加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共10名。其中,各学院(教学部)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共7名,其它单位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共3名。

    党员校级领导干部不参加本次评选表彰。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先进党支部的推荐工作。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由各党支部进行自评(或自荐),在此基础上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党支部考核评估结果进行推荐。推荐的数量为:各二级党组织可推荐1个教工先进党支部(其中,机关党委所设教工党支部数量较多,可推荐2-3个教工党支部;直属党支部在自评的基础上按条件自荐);各学院(教学部)可推荐1个本科生党支部和1个研究生党支部。

(二)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各二级党组织可按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员工)正式党员3%、学生正式党员1%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名额;可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机关党委下属党务干部数量较多,可推荐2-3名人选)。各二级党组织在推荐时要充分考虑离退休教职员工党员的实际情况,对“老有所为”、乐于奉献,在协助单位做好离退休工作、关心下一代成长等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离退休党员,在推荐时要加以考虑。

(三)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评议和民主推荐,确定表彰候选名单,经校党委审定最终表彰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及时报送以下材料:

(1)每个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

(2)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3)2015年“七一”表彰各单位推荐名单汇总表。

请各单位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校党委组织部。

五、表彰方式

由校党委作出关于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联系人:邱冠文,办公大楼620办公室,联系电话:85283500,邮箱:zzbdj@scau.edu.cn。

 

附件:1.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4.2015年“七一”表彰各单位推荐名单汇总表。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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