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党委常委会第七十次会议决定事项
2014年10月27日
议题:
一、讨论干部问题
经讨论研究,同意34名同志作为各空缺副处职领导岗位考察对象。
二、学习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李大胜同志介绍了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并就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提出3点意见:一是要深化对文件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学校章程的修订要体现文件的精神;三是要研究学校落实文件的具体办法。陈晓阳同志传达了罗伟其同志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座谈会上的讲话主要内容,要求党委办公室与校长办公室对我校贯彻执行文件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按要求将有关情况及建议报省教育厅。
三、听取有关增城教学科研基地突发事件的通报
李大胜、陈晓阳同志指出,教学科研基地要认真做好基地建设工作,处理好排水、排污问题,避免发生纠纷,同时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四、讨论“国家水稻种植机械化生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配套经费问题(与校长办公会联席议题)
(一)学校通过农业工程楼等基础建设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对“国家水稻种植机械化生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二)今后需要学校配套经费的科研项目,申报前须提交学校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