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华南农办〔2012〕45号
为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治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办〔2010〕12号)和《华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华南农业大学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范围主要包括: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5.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6.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7.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
8.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9.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10.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1.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目录
华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分为12类,详细参见本校编制的《华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三)公开形式
学校主要通过学校门户网站(网址:www.scau.edu.cn)、学校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eb.scau.edu.cn/xwgk/)进行信息公开;通过校务(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公告;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手册等方式公开。
(四)信息编排体系
华南农业大学信息由以下核心元数据构成:信息名称、信息索引、生成日期、发文机构、发文字号、信息类别、主题词、信息正文。
1.信息名称,为信息标题,须简洁、明晰,准确反映信息主要内容。
2.信息索引,为一组21位的编码,由学校机构代码、部门代码、目录分类编码、年份代码、信息流水号、公开方式码共6部分组成,具体表现形式为:
(1)华南农业大学机构代码10564(参见《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代码》),为5位字符;
(2)部门代码,校内各行政机构、学院、直属单位、附属医院、校办产业的校内代码(参见《华南农业大学数字校园管理信息规范(试行)》),为3位字符;
(3)目录分类编码,依照《目录》分为一级目录和二级目录编码,各为2位字符,共4位字符;
(4)年份代码,为信息生成的年份,共4位字符;
(5)信息流水号,为某部门某年产生的信息的序号,共4位字符,依次从0001编排到9999;
(6)公开方式码,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分类,分别以1、2表示,共1位字符。
3.生成日期,为信息形成的日期,与信息名称对应,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0年5月10日用20100510表示。
4.发文机构,为发文单位的名称。
5.发文字号,主要指文件的文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如华南农办〔2010〕10号。经编辑整理的信息无发文字号,此栏为空白。
6.信息类别,参见《目录》,一级与二级目录之间用短线连接。
7.主题词,信息内容的关键词。
8.信息正文,若信息为学校正式发文,则为文件格式,包括发文字号、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发文单位、成文日期等部分;若信息为编辑整理的资料,则包括标题、日期、正文等部分。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学校已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按程序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学校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华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点:华南农业大学行政楼606室
受理时间: 9:00~12: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0~85281306 020~85282854,
传 真:020~85282693
电子邮箱:xxgk@scau.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
学校长办公室
邮 编:510642
(二)提出申请
向学校申请公开信息的,须填写《华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华南农业大学校务(信息)公开网下载。
《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基本信息;
2.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3.所需信息的用途;
4.所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回复形式;
5.依法合理使用信息的承诺及申请人签名;
6.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目前,学校受理申请人的现场或信函、传真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学校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备的要求进行审查,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材料经信息公开办登记编号、信息公开办主任拟办、职能部门承办、校领导审批后,由信息公开办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学校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非本校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学校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学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依申请提供信息所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执行参照标准:《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9〕203号)。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华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公 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 所 需 学 校 信 息 情 况 所需的学校信息 文件名称 文 号 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单选,并提供自身特殊需要关联性证明) □自身生活需要 □自身生产需要 □自身科研需要 □查验自身信息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仅供公民申请) □申请(减免费用须提供证明) □不 提供信息的指定方式(单选) □纸质文本 □电子邮件 □其他 获取信息的方式(单选) □邮寄 □传真 □网上获取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依法合理使用信息承诺协议 本人承诺所获取的学校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名: 受理号:华南农公开[ ] 号(由受理员填写,与回执号一致) 受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