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华南农办〔2012〕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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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华南农办〔20128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文所指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3.1 社会安全事件。指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坠楼等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1.3.2 事故灾害(环境安全)事件。指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如学校楼堂馆舍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校园交通、安全生产、校园内溺水、大型群体活动等事故;师生集体外出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供电、供气;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及其他突发灾难事故。

1.3.3  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指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1.3.4 考试安全类事件。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违规事件。

1.3.5 公共卫生事件。指突然发生,并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的公共卫生事件。

1.3.6 自然灾害事件。指由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引起的直接威胁学校师生安全的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以及由灾害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校党委和行政对学校的稳定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学院、部处等)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1.4.2  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预防,防患于未然,及时收集信息,进行信息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力争把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避免事件失控和引起学校和社会秩序混乱。

1.4.3 依法处置、加强保障。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管理,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从组织上、制度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切实增强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1.4.4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要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有人员伤亡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校领导

  书:党办主任、校办主任

  员:党办主任、校办主任、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监察处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保卫处处长、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后勤处处长、审计处处长、国际交流处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设备处处长、校工会专职副主席、校团委书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校医院院长、各学院党委书记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组织指挥全校应急处置工作,准确披露突发事

件的信息;保护和救助受损害的学校师生员工。

2.2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

主要职责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共同承担。

办公室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收集信息,分析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校内各单位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3 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类别,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各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职责,在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处置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

2.3.1  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分管保卫处校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处长

  员:党办主任、校办主任、宣传部部长、学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教务处处长、国际交流处处长、校工会专职副主席、校团委书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校医院院长、各学院党委书记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学校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下达

应急处置任务;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决定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事件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总结经验,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意见。  

2.3.2  事故灾害(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分管保卫处校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处长

  员:党办主任、校办主任、宣传部部长、后勤处处长、设备处处长、校工会专职副主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校医院院长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灾害的应急处置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决定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事件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总结经验,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意见。  

2.3.3   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分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领导

副组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员:党办主任、校办主任、宣传部部长、学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保卫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国际交流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各学院党委书记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日常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承担。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决定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事件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总结经验,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意见。  

2.3.4  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第一组 组  长:分管教务处校领导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员:党办主任、校办主任、宣传部部长、学生工作部部长、保卫处处长、教务处处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本科生考试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决定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事件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总结经验,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意见。  

第二组 组  长:分管研究生处校领导

副组长:研究生处处长

  员:党办主任、校办主任、宣传部部长、研究生处处长、保卫部部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日常工作由研究生处承担。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研究生考试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决定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事件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总结经验,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意见。  

2.3.5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分管校医院校领导

副组长:校医院院长

  员:党办主任、校办主任、宣传部部长、学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保卫部部长、教务处处长、后勤处处长、国际交流处处长、校工会专职副主席、校团委书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校医院,日常工作由校医院承担。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决定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事件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总结经验,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意见。  

2.3.6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分管后勤处校领导

副组长:后勤处处长

  员:党办主任、校办主任、宣传部部长、学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国际交流处处长、校工会专职副主席、校团委书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校医院院长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处,日常工作由后勤处承担。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决定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事件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总结经验,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意见。  

3 预防、预警行动和信息报送、发布

3.1  预防

开展预防工作,健全防范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建立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应对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3.2  预警行动

3.2.1  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各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3.2.2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处置能力。

3.2.3  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和安排,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3 信息报送

3.3.1  信息报送原则

1)及时:最先发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

2)准确:全面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以信息形式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3)保密: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按照保密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整个事件的信息处理过程不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4)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3.3.2  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初步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校和相关单位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4  信息发布

校党委宣传部统一负责学校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  应急预案启动响应

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有关领导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  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确认基本结束,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被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入结束程序。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相关部门,必要时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在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学校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组织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

6.2  调查和总结

校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总结经验教训,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7 应急保障

7.1  信息保障

学校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各二级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通讯方式方法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7.2  物资保障

后勤处、设备处、资产管理处、校医院等相关单位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以应对各种情况的发生。

7.3  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统一列入学校财政预算。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7.4  <, span>人员保障

各学院、各二级单位应按照学校的要求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处置工作。学校应急队伍主要由保卫人员、医护人员、后勤专业人员组成。应急队伍应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8  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8.1  宣传教育

宣传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校报、校园网、宣传板、黑板报等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积极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努力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需要。

8.2  培训

学校组织各学院、各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人员的培训。保卫处、校医院等承担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专业应急队伍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8.3  演练

学校视情况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系统模拟演练。

9 常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 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①校事故灾害(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师生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立即向119110指挥中心报警,如有人员伤亡,需及时报当地120急救中心,并且在第一时间内向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② 采取诸如切断气源、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③ 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妥善安置伤病员。

④ 解决好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⑤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行政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2)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 发生构筑物安全事故,校事故灾害(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报告:

②迅速采取诸如加固构筑物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构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③ 如发生人员伤亡,迅速组织校医院和有关人员抢救伤病员,并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救护。

3)校园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事故灾害(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案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应急抢救处置。

②如发生人员伤亡迅速组织校医院和有关人员抢救伤病员,并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救护。

③对于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造成继发性伤亡。

4)拥挤踩蹋事故处理办法

①发生拥挤踩蹋事故,事发单位要迅速开展现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②校事故灾害(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案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和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

③如发生人员伤亡迅速组织校医院和有关人员抢救伤病员,并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救护。

5)校园坠楼事故处理办法

① 学校发生师生坠楼事故后,校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向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校医院和有关人员进行抢救,如发生人员伤亡,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救护。

② 校保卫处要在坠楼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态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安全。

③迅速组织校医和有关人员抢救伤病员,积极有序地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

④学校心理辅导人员应及时对受影响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①由于危险品泄露,或因违反环保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态灾难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隔离区。

②事故灾害(环境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或协助有关专业部门组织的事故现场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③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④查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源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请求政府有关部门支援。

⑤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的,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如发生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救护。

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① 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如有学生、教工伤亡等情况,学校事故灾害(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组织校医院和有关人员抢救伤病员,并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救护和案情处置,并向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② 保卫处工作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证据。

③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8)重大电梯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电梯发生故障造成师生伤亡事故后,学校事故灾害(环境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组长、副组长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电梯应急求援方案,迅速组织校医院有关人员到现场,抢救伤员,同时立即拨打110120求救电话,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②保卫处要在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治安事态。

③学校电梯管理职能部门(设备处、后勤处)与相关电梯维保单位技术人员要对事故电梯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④学校心理辅导人员应及时对受事故影响的人员进行心理辅导。

⑤做好事故记录,同时立即向广州市质监局报告事故情况。

9)食物中毒处理办法

①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迅速组织校医院和有关人员抢救中毒人员,立即拨打120请求救护,并向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②校医院立即联系卫生部门,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③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④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

10)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①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处置,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人员赶到网络监控现场,做好必要记录,清理非法有害信息,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

③及时向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④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置。

11)考试安全类事件处理办法

①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考试组织单位应立即向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校考试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第一组或第二组组长和副组长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并向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②由于考试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它原因造成泄密时,校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各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③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罢考,闹事,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时,应采取措施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并向保卫部门报告。

12)非法传教事件处理办法

①校园内出现非法传教事件时,学校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行动,最大限度地控制、消除负面影响并向校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②针对非法传教参加人员情况,通知所在单位将人领回,并做好后续工作。

③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协助做好工作。

10  附则

10.1 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学院、部处、各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10.2 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3本预案由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10.4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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