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现行《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08】57号)于2008年6月颁布执行。根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租金标准每5年调整一次。故学校拟对《办法》进行修订,以便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周转房管理,促进学校有限房源的合理有效利用,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
今年上半年,资产管理处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约请了3个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我校不同类型房屋的租金水平进行了评估。 6月,草拟了《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修改稿,经学校公有用房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已进行了3次修改。目前,修改稿拟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