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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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1. 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2. 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3. 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4. 什么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相关组织和单位出资。所安排使用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5.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6.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政策内容主要是什么?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补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7. 国家实施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就业地域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这里涉及的地域范围主要包括:

  西部地区: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艰苦边远地区:由国务院确定的经济水平、条件较差的一些州、县和少数民族地区。(详情可登陆中国政府网查询:http://www.gov.cn;或登陆北大法律信息网查询:http://www.chinalawinfo.com

  基层单位: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劳动就业服务站等;

  工作现场地处以上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8.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和年限是多少? 

  每生每学年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

  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在校学习的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年限。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三年代偿完毕。

 9. 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如何获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要求,各地要抓紧研究制订本地所属高校毕业生面向本辖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是否可以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如何申请办理补偿或代偿等,请向学校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查询。

  10. 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11. 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组部、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见表一)。

  12. 什么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聘期3年。

  13.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的地区范围包括哪些?

  2006-2008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2009年,实施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14.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15.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招聘程序有哪些?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集中培训,资格认定,签订合同,上岗任教。

  16. 什么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2008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

  17. 选聘到村任职的对象是什么?要满足哪些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此外,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18. 选聘到村任职的程序是什么?

  选聘工作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19. 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等八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 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从2003年开始,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21. 参加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公务员招录优惠: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县及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基层就业项目的大学生。对参加并完成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和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政府组织开展的服务基层专项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广东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

  事业单位招聘优惠:鼓励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同时,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

  考学升学优惠: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其他: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报效祖国

  22. 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23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路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24.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年龄条件是多少?

  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岁。

  25.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要经过哪些程序?

  参加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兵役登记,进行征兵普查工作,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所在高校有关部门报名。

  在高校参加预征:56月份,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到高校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基本征集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身体初检时对视力、肝功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1112月份,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冬季征兵开始前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优先批准入伍。

  26. 毕业生预征工作在高校由哪个部门负责?

  高校设有武装部的由武装部牵头负责,没有设立武装部的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有意向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武装部或学生处咨询。

  27. 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28. 如何理解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

  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高校毕业生本人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9. 如何理解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审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并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除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得单科淘汰。

  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30. 如何理解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31. 什么是士官? 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32.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升学考学优惠政策?

  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3、什么是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

  2008年,政法院校开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为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公、检、法、司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专科以上层次的各类人才。

  34. 应征入伍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内容是什么?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35.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都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36.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37. 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不论服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一次性给予补偿。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即按完成最终学历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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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程序是什么?

  填写有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至6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高校初审盖章:630日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表格递交县征兵办:10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县征兵办审批入伍、复核材料并盖章:12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次年1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校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汇总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备案后,确定当年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政策的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

  39. 补偿、代偿的经费如何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在收到国家拨付的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家长,将余下的资金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领取代偿资金,并于领取代偿资金1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40. 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毕业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高校毕业生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1.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高校毕业生在5-6月份参加预征,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合格,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可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

  42. 没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没有开展预征工作或没有参加预征、仍有参军意愿的,可在离校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与毕业学校联系,补办《预征对象登记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手续后,按第38条程序办理,仍可享受第27条所列之优惠政策。

三、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43. 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哪些?

  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重大重点项目等。这些项目可以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此外的其他项目,承担研究的单位也可聘用。

 44. 哪些毕业生可以被聘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

  聘用对象主要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45. 科研项目聘用的毕业生是否为在编职工?

  不是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编职工,被聘毕业生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46. 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与被聘毕业生签订的服务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研究助理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住址;

  服务协议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务性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

  社会保险;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服务协议不得约定由毕业生承担违约金。

  47. 服务协议的期限如何约定?

  服务协议期限最多可签订三年,三年以下的服务协议期限已满而项目执行期未满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协商续签至三年。三年期满后,毕业生有意继续在项目单位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同意接收的,则须按正式聘用手续办理。

  48. 服务协议履行期间可以解除协议吗?

  服务协议履行期间,毕业生可以提出解除服务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研究助理被解除服务协议或协议期满终止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9. 被聘毕业生如何获取报酬?

  由项目承担单位向毕业生支付劳务性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被聘为研究助理时间计算为工龄。

  50. 项目承担单位是否给被聘用的毕业生上保险?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具体办法参照各项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51. 被聘用的毕业生户档如何迁转?

  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根据当地情况,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应当免费为其提供户口、档案托管服务。

  52. 服务协议期满后如何就业?

  协议期满,如果项目承担单位无意续聘,则毕业生到其他岗位就业。同时,国家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正式聘用(招用)人员时,优先聘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项目承担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正式聘用(招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应当分别依据《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等规定执行。

  53. 毕业生服务协议期满被用人单位正式录(聘)用后,如何办理落户手续?工龄如何接续?

  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被正式聘用(招用)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有关规定,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服务外包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54. 到中小企业就业档案如何管理?

  目前我国对档案的管理主要有单位管理和社会管理两类: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接收、管理档案;无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个体、私营、外资)在内的中小企业,可以由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政府批准的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55. 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托代理。

  对于离校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人事代理由毕业生的接收单位统一负责委托管理;对于离校时未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个人委托政府批准的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委托管理。

  56. 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社会保险?

  高校毕业生一定要关心自己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和接续。大学生毕业后就业,有用人单位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灵活就业的,本人应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要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中断或转出等事宜。毕业生在与新单位重新确立劳动合同关系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

  57. 什么是服务外包和服务外包企业?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出去,利用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团队来承接该业务,从而使其专注核心业务,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对环境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

  服务外包企业是指其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服务合同,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

  58. 目前服务外包产业主要涉及哪些领域及地区?

  服务外包产业主要涉及软件研发、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等领域。

  我国目前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0个,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

  59.  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

  有意愿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践,接受普遍的创业教育,以系统学习创办企业的知识、完善创业计划、提高企业盈利能力、降低风险、促进创业成功。

  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开设了创业培训方面的课程和创业实践活动,在校大学生可以选择参加;另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开办了创业培训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有补贴的培训。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

  60.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指定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获得贴息支持。

  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获得50%的贴息支持。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2年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享受培训补贴

  离校后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内容。

  61. 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用途是什么?

  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

  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62.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期限有多长?

  国家规定个人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各地区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有不同规定,许多地区额度还高于5万元。合伙经营贷款额度更大。

  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展期一年。

  63. 怎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哪些银行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可以开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经办银行。在指定的具体经办银行可以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64. 哪些项目属于微利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微利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

  对于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25%,展期不贴息)。

五、就业指导服务与就业援助

  65. 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获得哪些就业指导和服务?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获得就业咨询、用人单位招聘及实习实训信息、求职技巧及实用技能培训、职业生涯辅导、毕业生推荐、实习实践能力培训和就业手续办理等多项就业指导和服务。目前,高校已普遍建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

  66 从哪些机构可获取就业信息?

  学校就业主管部门

  作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核心部门,是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顺利实现就业的主渠道。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包括省(区、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区、县、镇、街道)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市场、街道社区劳动服务站所等。

  市场经营性服务机构

  主要包括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企业或机构,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原人事、劳动系统所属服务机构自办或以股份形式合办的企业等。

  67. 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浏览各类就业信息网站,包括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就业信息网站、地方主管部门主办的就业信息网站、各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及校内bbs求职版面、其他专业性就业网站等(主要网址见表二);

  参加各类招聘和双向选择活动,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各地、学校、用人单位等相关机构组织的各类现场或网络招聘活动;

  参与校企合作实习,包括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活动;

  查阅媒体广告,如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视频媒体等;

  他人推荐,如导师、校友、亲友等;

  主动到单位求职自荐等。

  表二: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要网站

  1、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就业网站

网站名称

网址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http://www.ncss.org.cn

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

http://www.chrm.gov.cn/

中国劳动力市场网

http://www.lm.gov.cn/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http://www.sme.gov.cn/index.htm

  2、地方部门主办的毕业生就业主要网站

网站名称

网址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bjbys.net.cn/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网

http://www.bjbys.com/bjbysnew/

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tjbys.com/

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

http://www.hbxsw.com/

山西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sxbys.com.cn/

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nmbys.com/

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lnbys.com.cn/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ybrc.gov.cn/graduate/link/jiling.htm

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

http://www.work.gov.cn/

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firstjob.com.cn/

江苏毕业生就业网

http://www.jsbys.com.cn/jiuye/

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

http://www.ejobmart.cn/

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ahbys.com/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

http://www.fjbys.gov.cn/

福建省人事厅网站

http://www.fjrs.gov.cn/templates/index.html

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jxbys.net.cn/Default.asp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sdbys.cn/index.html

山东人事信息网

http://www.sdrs.gov.cn/

湖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job.e21.edu.cn/

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hnbys.gov.cn/BysWeb/Index.aspx

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hunbys.com/

(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

http://www.gradjob.com.cn/

广西毕业生就业网

http://www.gxbys.com/

海南大中专毕业就业指导信息网

http://www.hnbys.net/graduate/web2/index.jsp

四川省高校学生就业网

http://job.scedu.net/structure/index.xml

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http://www.gzsjyzx.com/

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网

http://www.yn111.com/

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xzjyzdzx.gov.cn/

陕西省毕业生就业服务网

http://www.sxsbys.com/

甘肃教育信息网

http://www.gsedu.cn/structure/sy/index

甘肃省人事厅网站

http://www.rst.gansu.gov.cn/

宁夏毕业生就业网

http://www.nxbys.com/

青海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qhbys.com/

新疆人事人才信息

http://www.xjrs.gov.cn/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人才网

http://www.xbrs.gov.cn/

  68. 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提升就业能力?

  在学好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根据学校要求或安排,毕业生可以通过选修或必修就业指导课程、参与学校组织的就业实习、技巧辅导、模拟招聘等活动,学习和了解职业资料和信息,充分借助社会实践平台,全面提升就业能力。

  高职院校毕业生还可通过学校实施的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组织到企业顶岗实习等工作,切实增强自身的岗位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促进职业素养的养成。

  69.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毕业生?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0.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毕业生?

  一般认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心理、身体、学业、经济、综合素质等方面处于弱势的毕业生。

  71. 机关、事业单位对招录(聘)困难家庭毕业生有何优惠?

  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72.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如何向学校申请求职补贴?

  为帮助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高校一般都会安排经费作为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助,或对已成功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奖励。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系书面申请。学校也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困难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主动帮助。

  73. 面对求职困难,毕业生该如何应对?

  主动了解国家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努力争取各方支持;

  主动联系学校就业指导老师和专业教师,并保持经常沟通;

  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搜集社会需求信息;

  积极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类人才洽谈会;

  充分利用亲友、校友、学校社团等资源,积极获取就业信息;

  了解社会发展动态,合理调整求职预期。

  74. 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报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享受当地政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就业指导与服务内容包括: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岗位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等。

  75.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哪里可以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县及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具体办理办法可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76.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在就业服务方面,可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参加职业培训的,可以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还可以按规定申请职业鉴定补贴。

  在创业扶持方面,可以享受可以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培训补贴和免费的创业服务。(具体见第72问)

  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77. 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媒体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或者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对接。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原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主动参加就业见习。

  78. 就业见习单位给毕业生上保险吗?

  见习期间所在见习单位为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9.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享受哪些政策和服务?

  获得基本生活补助;

  免费办理人事代理;

  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80.公共就业服务免费提供哪些服务内容?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职业岗位供求信息;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职业培训信息;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附件一:

华南农业大学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具体规定

 

一、鼓励学生到祖国西部地区和广东省贫困地区就业

到内蒙古、新疆、宁夏、甘肃、青海、西藏、云南、贵州、广西、四川、陕西、重庆等西部地区就业的非当地生源毕业生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以上奖励待工作单位开具报到证明后由毕业生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领取奖励金时,必须还在岗,否则学校不予发放。申请期限为毕业生当年毕业离校后半年内,逾期不再受理。

二、毕业生的派遣

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在530日前完成。学校依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情况编制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上报省教育厅。

1530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又不申办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就业计划做回生源所在地区,由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继续推荐就业。

2.到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就业及采取人才租赁方式就业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关系应当挂靠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经挂靠的人才机构盖章同意接收后方可办理有关就业手续。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其党、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入用人单位或人才机构的党、团组织。

3.委培、定向和在职的毕业研究生按协议及有关规定回原委培、定向、在职单位工作。

4.生源地为港、澳、台地区的毕业生,如选择在中国内地就业,可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须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凭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到用人单位报到。

5.被推荐免试读研的本科毕业生,因已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校原则上不再将其列入就业方案,不发放就业协议书。如本人放弃就读本校研究生资格,须在510前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处审核,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就读手续。如放弃就读外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经教务处审核,方可办理不就读手续。放弃就读研究生资格的毕业生,须在510前凭研究生处或教务部门的有关手续报就业指导中心审批,方可列入就业方案。在就业方案编制完成后提出不再攻读的,应回生源地就业,不再签发报到证。

报考硕士、博士或有意向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凡联系用人单位的,应将有关可预见的事宜告知用人单位。否则,毕业生因录取为硕士生、博士生或出国留学而与用人单位发生违约行为的,由其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6.因各种原因结业的本科生,原则上回生源地区就业。在530前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明确了解该生为结业生的,经学生申请,学校可予以派遣,并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等字样。

经研究生处审批同意提前毕业的三年制研究生可以列入2010年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

经研究生处批准的延期答辩的毕业研究生,可以列入答辩当年的暑期就业方案或当年秋季、次年春季就业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推迟毕业的毕业生,须给所在学院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取得就业资格后,必须及时主动与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联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取得毕业资格三个月内找到工作或要求回生源地就业的,可以纳入当年就业方案派遣,签发当年的报到证。超过三个月不再受理。

7.因准备出国或去港、澳、台地区而不参加学校就业派遣的毕业生,需在530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事宜,毕业时学校将其户口、档案迁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派遣后学校不再受理留学申请。530前已提交出国申请,之后出国手续未获批准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不再签发报到证。

因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原因不参加学校派遣就业的毕业生,毕业时可根据其本人的意愿办理其户口、档案迁回生源所在地的手续,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应按有关劳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毕业生不宜接受用人单位将户口、档案退回学校的做法,毕业生也不应要求用人单位将其户口、档案转回学校。

9.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因个人的原因请求用人单位和人事等有关部门将户口、档案退回学校的,学校不予接收且不作任何就业调整改派。毕业生经由用人单位将户口、档案转回学校的,学校将户口、档案直接转回生源所在地。

10.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在试用期内因违反双方约定、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用人单位的纪律等原因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学校不予办理调整改派手续,学生应到当地有关部门请求解决有关就业的问题。

1120107月至20116月每月最后一周为学校受理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的时间。受理对象为派遣时未落实具体就业单位或因用人单位违约而提出改派的毕业生。己到广东省12个山区市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毕业生,只要是当地需要的,原则上不作调整;在人才市场办理空挂档案的,不作调整改派;己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原则上也不作调整;己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一律不予调整。申请调整的毕业生须填写《华南农业大学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单位退函、新单位接收函、原报到证),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2.毕业生有以下情形的,其户口、档案关系转回生源所在地:

1)无正当理由不到就业单位报到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而被用人单位退回的;

2)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而被用人单位退回的;

3)报到后,因违反协议拒不服从安排或因提出无理要求而被用人单位退回的;

4)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政策法规规定的。

136166,除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取得了有效接收函和校内升学的毕业生外,其他去向的毕业生包括暂缓就业、出国、校外升学、自主创业、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均须在此期间提出相应的申请并进行登记。

对自己的去向不作任何表示的,视为同意学校将其就业方案做回生源地。

就业方案上报并进入派遣程序后,毕业生不宜申请改变就业方案。61日后,毕业生提出违约申请的,学校不予受理;610日后,在已落实就业单位、升学、出国、回生源地等四个去向之间进行调整的,学校不予办理。

14.毕业生的档案交寄以毕业生的就业方案为依据。620730为就业派遣、整理毕业生个人档案的时间,在这期间不办理档案交寄方案的变更手续。

15.毕业生在领取《就业报到证》时应认真核对,如有错漏情况应及时向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报告,由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统一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重新申领。

16.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领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应在离校后一个月内凭《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报到和入户手续。

三、暂缓就业及相关规定

继续实行毕业生暂缓就业的政策,暂缓期最长为两年。学生暂缓就业期间,户口维持不变,党团组织关系暂留学校,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免费保管。暂缓期满后仍未能落实就业单位者,户口、档案迁回生源所在地。

1.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又有就业要求的毕业生,以及毕业前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就业的毕业生,可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学生提出暂缓就业申请时须提供有就业意向或将来灵活就业单位的书面说明。经审批同意后与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已办理违约手续,但在66日前不能完善就业协议的,也应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2.毕业生在毕业前应积极努力获取各种招聘信息,力争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单位。确因各种缘故未能及时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也应主动挂靠一个临时性或实习性的就业单位,以便在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时能提出明确的就业意向并在离校后尽快实现就业。对于在校期间不积极找工作,没有就业意向的学生,学校不为其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并将其就业方案做回生源地。

3.在暂缓就业期间,因报考研究生、报考公务员需开具有关身份证明等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有关部门办理。学校不为毕业生开具不属于就业手续范围的、与升学无关的相关材料和证明。

4.如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了工作单位,毕业生应持暂缓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接收函(人事审批函)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领取《就业报到证》。然后凭《就业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公安机关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接收证明办理其落户手续,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档案转往用人单位。

5.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单位的,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打印出其报到证,交由学校暂时保管,并将档案迁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应及时到学校取回报到证,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逾期一年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学校不再负保管责任。

6.如果用人单位已在协议书上做出了明确的接收意见表示,而毕业生不在10日内到就业指导中心进行鉴证或说明情况的,就业指导中心将不受理其暂缓就业申请。

7.学校不受理结业和肄业学生的暂缓就业和保留户口、档案的申请。

820106166为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时间。

四、就业资料管理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院集中管理,发放。就业协议书上的编号具有唯一性,并与毕业生的姓名、专业、学号等相关联,毕业生应对本人的协议书妥善保管。丢失协议书的,原则上不予补发。互相借用、复印、涂改、伪造、变造的协议书以及以丢失协议书为名骗取的协议书无效,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违纪处分,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写入学生诚信档案,同时通告工作所在单位。

就业推荐表作为就业重要资料,是学校推荐毕业生的依据,毕业生找工作时一般只出示复印件。每个毕业生只能持有一份原件,遗失原则不补。如确实需要,则需凭用人单位接收函申请。

2.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规定,高校作为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协议鉴证方,就业协议书必须经学校按有关政策给予鉴证后方可列入就业方案,办理《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手续。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录用结果后,需签订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自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毕业生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章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就业网进行就业信息登记,然后持协议书到学院交就业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和登记,最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鉴证。用人单位有明确接收意向,而毕业生不在10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回学校鉴证又不说明情况的,学校将不受理其违约、调整、改派申请。毕业生只提交了就业协议书,欠缺就业方案所需的其他材料的,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又不申请暂缓就业的,学校将把就业方案做回生源地。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签约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协议规定,原则上不得变动,不得单方面违约。对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的违约申请采取严格的审批程序,非因特殊原因和充分理由,原则上不批准违约申请。“特殊原因、充分理由”是指国家和学校鼓励的就业流向、升学深造、出国等情形。即使有特殊原因、充分理由也不允许有第二次违约的情况出现。

5.因特殊原因确需重新签约的,必须先征得学院的同意并报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核准后,方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解约的意见。有解约意向的毕业生按下列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在学校就业信息平台填写违约申请,导出《华南农业大学毕业生就业违约申请表》,向学院提出有特殊原因、充分理由的违约意向申请报告,学院经过实质审查后,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决定批准的,由毕业生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批准意见;

2)得到学院批准后,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3)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协议的手续;

4)完善上述手续后,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新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并交回原已签署的协议书一式三份;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签署同意变更就业方案批准意见;

62个星期后领取新的协议书,办理新的签约手续。

6.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需向用人单位说明自己报考意图。如被录取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经征得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后,学校可不视其为违约。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在本规定实施过程中,出现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2.新的年度就业工作规定出台之前,参照本年度规定执行。

3.本规定没有涉及到的问题由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根据有关政策处理。

4. 本规定由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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