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访办理程序
具体规定请参照《华南农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
一、 因公临出国的范围
教职工短期出国参加学术会议、访问考察、合作研究、短期讲学。
二、 因公临时出国申报须知
(一)出访人须至少提前二个月(赴美国者提前90天)向国际交流处提交以下材料:
★其中1-8为报批必须材料,若不齐全,国际交流处无法受理。由于我校从
★其余送签必须材料请咨询国际交流处或参考省外办网站“最新各国签证要求” http://www.gdfao.gd.gov.cn/Item/14287.aspx,交齐材料后方能送签办理签证;
★若因材料不全或递交材料时间太紧张而影响出访,责任由出访人自负。
1.《华南农业大学因公临时出访人员公示表》,递交材料后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能办理审批手续。
2.《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短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需由出访人所在单位或党委填写意见及加盖公章;学校中层干部的申请表须先后经本学院单位以及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并按出访经费来源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审批后报组织部备案:用行政办公经费开支的,通过党办和校办分别报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审批;用科研经费开支的,由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报分管外事/港澳台事务的校领导审批。。
*凡使用学校经费者,需在申请表“出访费用来源”一栏中注明经费卡名称及账号;
*同一团组审报不得超过6人;
*根据有关规定夫妻或兄弟、姐妹等亲属不可同一团组出访。
*发送电子版至fao@scau.edu.cn
3.《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其中派出单位意见由国际交流处办理,出访人不必填写;
*发送电子版至fao@scau.edu.cn。
4.邀请函复印件4份,中文译文3份。
*发送电子版至fao@scau.edu.cn。
*邀请函必须是出访国或地区本土发出,必须包含下列内容:被邀请人姓名,单位,职务,邀请人姓名、单位、职务,出访目的、地点、时间、期限、费用来源情况;
*如费用由第三者支付,则需提供费用支付说明书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参加国际会议的要提供会议发言题目或论文的中英文摘要;
*有些国家需提交邀请函原件或传真件,详情请咨询国际交流处或参阅省外办网站“最新各国签证要求” http://www.gdfao.gd.gov.cn/Item/14287.aspx;
*出访英国、美国者申请人保留邀请函原件,以备各入境口岸查看。
5.身份证复印件4份。
*发送扫描文件至fao@scau.edu.cn。
*身份证必须是广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若非广州身份证,必须提供申请人的户口证明和学校人事处的在职证明;
*年龄在60岁以上的出访者,需提供在职证明或返聘证明;
*70岁以上的出访者需提供市一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6.经费预算证明3份,学校抬头纸打印,需加盖财务处公章。
*盖章后发送电子版至fao@scau.edu.cn。
*如出访费用全部由邀请方支付,可不用;
7.详细中、英文日程安排各3份。
*发送电子版至fao@scau.edu.cn。
*需以从广州(或北京、上海等)出发的出境日期为第一天算起;
*以抵达广州(或北京、上海等)的入境日期为最后一天;
8.超时说明3份。
*发送电子版至fao@scau.edu.cn。
*凡出访一个国家超过5天、出访两个国家超过8天者均需提交详细说明,写明出访的原因及超时的必要性,并附上相关课题或协议书作为超时说明的参考材料,复印2份交国际交流处。
9.签证信息表1份,视不同出访国而定。
10.按要求提供合格相片及回执。
*请提供大一寸(
11. 若需我处代办照片回执,请在资料下载处下载打印照片回执模板,在指定的框格内(请勿超出框格范围)由出访人本人亲笔中文签名,该签名将直接打印在电子护照上。
12.以上表格模板均可在:下载中心-因公出访处下载。
(二)只需学校出具同意函或办理随团出访的申请人,请提供以下材料:
1.《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短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具体要求同2;
2.组团单位的征求意见函;
3.办理随团出访手续时,还需提供:组团单位或相关单位的任务通知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任务批件原件1份,复印件3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符合要求的照片。
注:
1.部分国家需送北京大使馆办理签证,美国领事馆办理签证时需提前两个月预约面谈,办理签证所需时间视各国签证要求而定。具体情况请向国际交流处咨询或查阅省外办网站“最新各国签证要求” http://www.gdfao.gd.gov.cn/Item/14287.aspx。
2.由于中国国民出境越来越普遍,各大使馆、领事馆签证处签证延误时有发生,因此请各位老师尽早递交出访资料,以保证按期出访。
二、 因公临时出国办理程序
1.出访者向国际交流处提供完备的申请材料【见《申报须知(一)》】,为节约时间,可以先提供邀请信的传真件或复印件,待办理护照签证时再提供原件;
2.由国际交流处上报学校审批,再向省外办报批;
3.申报获批后,国际交流处通知出访者缴纳办证费;备齐材料后由国际交流处为交省外办、代办护照签证手续(所需时间为5个工作日至一个月不等,视各国签证要求而定;办美国签证需提前两个月预约面谈);
4.出访手续办好后,由国际交流处通知出访人领取护照;
5.若属于出国培训,还需向省外专局报送资料,获得外专局同意后方可报省外办。至少在出访前90天向我处递送有关材料。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人事处开具的职称证明、外语水平证明(如四、六级证书)、学位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出访三个月需提供体检表等(注:有些国家需要提供更多的材料);
6.出访者必须在出访归来5个工作日内将证照交回国际交流处,并提交《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访绩效评估表》、出访情况小结,说明境外公务活动情况,以便学校能及时掌握对外学术交流的动态。个人不得保存因公证照,办理新证照时,若未交回旧证照(无论是有效还是无效),不能办理新证照。
三、 组团出国申办程序
(一)我校组团、外单位参团的因公出国短期交流的申办程序
1.组团的院系向国际交流处提交组团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成员名单、出访国家和地区的邀请信)和参团各成员的申请材料【见《申报须知(一)》】;
2.由国际交流处上报学校审批,再向省外办申报组团征求意见函(随函附上出访人员名单及邀请信复印件);
3.省外办出具“预审组团任务意见函”,由国际交流处正式向各参团单位发征求意见函;
4.各参团单位在回复同意参团的同时,把正处级以下(不含)人员的政审批件一并附上,若外单位参团人员中有副厅级或以上的干部,请该单位在回复同意参团的同时,附上主管省市领导的审批意见;
5.材料备齐后,由国际交流处按因公出国申办程序办理申报和签证等有关手续;
6.凡组团出访的,因手续繁多,需时较长,出访者至少要提前90天递交出访资料。
(二)我校教职工参加中央单位或兄弟省区市组团的申办程序
1.参加中央单位和兄弟省市组团,需提供有外事审批权单位出具的“组团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出国任务通知书”原件和“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以及全团名单;
2.如出访费用由我省参团单位负责,还需提供组团单位的收费说明;
3.此类组团经省外办审批同意后,由省外办出具"出国任务批件"和"出国任务确认件",如涉及签证在穗办理,则一并由国际交流处办理。
联系电话:85280038
联系人:
联系地址:华南农业大学国际交流处(行政楼827)
因 公 出 访 有 关 通 知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最新通知精神,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工作,并自
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省外办)最新通知,
1. 每次因公出访护照有效期需距本次出访还有超过六个月(美国需九个月)的期限,否则将统一注销,办理新的护照。
2. 因公电子护照有效期均为5年,旧版因公护照在其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3. 电子护照如在通关时遇到芯片读取失败,根据国际民航组织有关规定,该护照将作为普通护照使用。
4. 因公电子护照申请人须提供由外交部指定的因公电子护照数字相片检测平台(http://www.mrtdephoto.net)检测合格的相片回执。获取相片回执的途径是:申请人登陆检测平台上传相片检测或前往照相馆拍照上传,以获取数字相片回执。
5. 相片回执由申请人本人亲笔中文签名,签名需签在指定的框格内(请勿超出框格范围),该签名将直接打印在电子护照上,回执请用A4纸打印,勿折。
6. 外交部电子护照数字照片回执有效期为三个月,此期间内没有申办护照则作废。
三、接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省外办)的相关通知,根据外交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定于
请各位老师注意以下时间安排:
1、从
2、
3、
4、已有有效护照的人员,其旧护照在各国签证要求的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无需采集指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