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土地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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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4年2月26日颁发的《华南农业大学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华南农办〔2014〕18号)的规定,土地综合管理费的基本收费标准依据土地的地段等级、用途等要素综合拟定,每年公布一次,根据往年标准和土地租赁的实际情况,并经学校批准,现公布标准如下:
一、校本部地段等级划分
等级
区域
地 段
一级
商业服务区
三角市、五山路两侧等相关区域
二级
教学行政区
粤汉路以西、紫荆路两侧及凤阳路两侧的相关区域
三级
生活住宅区
六一区、嵩山区、茶山区、华山区及跃进区的相关区域
四级
其他
边角、零星地带
二、基本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月
地段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收费标准
10
8
6
4
 
资产管理处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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