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按程序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学校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华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华南农业大学行政楼723室
受理时间: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20-85280019 020-85280092
传 真:020-85282693
电子邮箱:xxgk@scau.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邮编:510642)
联 系 人:刘老师 黄老师
二、提出申请
向学校申请公开信息的,须填写《华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华南农业大学校务(信息)公开网下载。
《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基本信息;
2.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3、所需信息的用途;
4.所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回复形式;
5.依法合理使用信息的承诺及申请人签名;
6.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目前,学校受理申请人的现场或信函、传真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学校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备的要求进行审查,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材料经信息公开办登记编号、信息公开办主任拟办、职能部门承办、校领导审批后,由信息公开办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学校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非本校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学校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学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依申请提供信息所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执行参照标准:《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240号)。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